1.作用:
call、apply和bind是Function對象自帶的三個方法,都是為了改變函數體內部 this 的指向,區別是call()和apply()在調用函數之后會立即執行,而bind()方法調用并改變函數運行時上下文后,返回一個新的函數,供我們需要時再調用。它們的第一個參數,都是指定一個運行時的上下文,也就是this的指向。bind,和call,指定this指向的參數后,可以加入多個參數,而apply則接受一個數組作為參數。
2.如何選用:
如果不需要關心具體有多少參數被傳入函數,選用apply()。
如果確定函數可接收多少個參數,并且想一目了然表達形參和實參的對應關系,用call()。
如果我們想要將來再調用方法,不需立即得到函數返回結果,則使用bind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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