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的變量命名規則如下:
變量名必須以字母(a-z或A-Z)或下劃線(_)開始,后面可以接字母、數字(0-9)或下劃線。不能以數字開頭。
變量名可以包含字母、數字、下劃線,但不推薦使用下劃線開頭和結尾。
變量名區分大小寫。
Java關鍵字不能作為變量名。如:if、else、while、for等。
類名通常使用大駝峰命名法(PascalCase),即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;而變量名、方法名通常使用小駝峰命名法(camelCase),即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,后續單詞的首字母大寫。
常量(final變量)通常使用全大寫字母,單詞之間用下劃線分隔。
以下是一些合法的變量命名示例:
int myNumber;
String myName;
boolean isAvailable;
char letter;
double PIvalue;
_customVariable;
以下是一些不合法的變量命名示例:
1number; // 以數字開頭
-name; // 以數字開頭
my-name; // 使用下劃線開頭
my name; // 含有空格
if; // 關鍵字作為變量名